
导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夏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响应国家与省、市工作要求,聚焦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推动跨部门联动、数据共享与服务融合,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的效率、温度和群众获得感。
为推动政策精准落地、更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在本公众号陆续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系列办事指南,系统梳理并公开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材料清单与咨询渠道,助力营造更加规范、便捷、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涉水许可“菜单式”集成审批服务
一、联办事项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县级权限)(首次申请);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县级权限)(首次申请);
3.取水许可审批(县级权限)(首次申请);
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县级权限);
5.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县级权限)(首次申请);
6.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县级权限);
7.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县级权限)(首次申请);
8.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县级权限)。
二、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申请人登录“爱山东”APP、山东政务服务网(夏津站点)“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专区,选择涉水许可“菜单式”集成审批,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线下办理: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中山北路2805号夏津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区建设项目专区003-005号窗口。
三、申请材料
(一)共性申请材料
1.涉水许可“菜单式”集成审批申请表单
2.涉及影响与第三方利害关系的,申请人需要提交与第三方的协商意见或第三方承诺意见书
3.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4.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二)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材料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报告表)或综合评价报告书中需含有水土保持方案章节
2.水土保持行政许可申请书,或承诺书(实行告知承诺制的)
(三)办理取水许可审批的申请材料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水资源论证报告或综合评价报告书中需含有水资源论证章节
3.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取水指标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水权交易大厅交易并取得水权交易鉴证书。
(四)办理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申请材料
1.初设报告及相关附件或综合评价报告中含初步设计章节
2.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审核意见
3.项目开工前应完成的前置要件
4.资金筹措文件
5.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和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五)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材料
1.防洪评价报告或综合评价报告书中需含有防洪评价章节
2.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
3.建设单位作出的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服从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承诺函
(六)办理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核的申请材料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2.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报告或综合评价报告书中需含有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论证章节
3.拟报批(或核准、备案)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及审查意见
(七)办理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申请材料
1.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书
2.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综合评价报告书中需含有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章节
3.与利益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情况说明
(八)办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的申请材料
1.替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有关材料(报批稿,初步设计报告、图集、概算)或综合评价报告书中需含有相关章节
2.替代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有关材料技术审查意见及复核意见
四、办理流程图

五、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534-3210105,0534-3210363;
监督投诉电话:0534-3210368。
六、办理时间
3月-10月春夏秋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1:45,
下午:14:00-17:45;
11月-2月冬季办公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8:30-11:45,
下午:13:30-17:15(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