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此国庆中秋佳节,山东人社谨向广大离退休老同志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美好的祝愿,祝广大离退休老同志身体健康,节日快乐!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一年至少进行一次资格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逾期未认证人员,按照规定暂停发放待遇。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爱山东”手机APP、“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i.12333.gov.cn),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在境外居住的,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APP完成认证。
下面以“爱山东”手机APP为例,为大家介绍具体操作流程:在“爱山东”手机APP首页搜索“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点击进入“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1.选择认证方式
本人认证的,直接点击“本人认证”;对使用智能手机不方便的,他人可以通过代办功能协助完成认证,选择开启“代他人认证”,添加人员信息便可进行认证。


2.认证结果查询
在认证成功后便会出现您下次需要认证的时间提醒。您也可以返回至“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点击“认证结果查询”或“代他人查询认证结果”,经过授权确认后,便可查询本年度认证结果记录。


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人员、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的人员等可以提出上门认证申请,可由社保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若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12333热线。
温馨提示: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来源:山东人社杂志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