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事务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党务、政务管理等职责;负责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应急值守、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农村村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协助做好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人员(不含派出所)的管理考核工作,对派出机构负责人开展工作考核,提出任免意见;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干部考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负责人才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统战、武装、侨务、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联系群团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发展综治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疫情防控、信访维稳、网络安全、民族宗教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底线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负责乡镇(街道)底线工作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统计分析、风险评估等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应急预案,分析和预测安全形势,及时掌握和报告辖区重大情况,做好网格搜集、风险研判、预警和应对工作;协调指导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和处置保障等工作;承担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排查、信息采集、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反邪教、反暴恐、禁毒、扫黑除恶、打击传销和非法集资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消防安全等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辖区企业服务,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各项统计指标的调查、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担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运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科技金融、经济运行分析、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教体文化、卫生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民政优抚、老龄事业、残疾人保障等方面相关政策,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负责物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涉及辖区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置布局,并提出建议;实施对县直部门及派驻机构在基层治理、社会服务、行政审批等公共事务的统筹协调、考核督办;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党务、政务管理等职责;负责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应急值守、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承担图书室建设、图书阅读、广播电视、电影、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等文化职能;负责科技推广、科普培训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策划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承担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建设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下沉的执法力量,与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基层执法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负责县直部门下沉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推动乡村振兴、“三农”相关工作并为其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农村、农民的有关经济政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涉农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指导、农产品营销、农村财务审计和民营经济等服务工作;负责城镇建设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技服务;负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推广的工作;负责农业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处置;负责向农民提供农业公共信息、农机化技术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农业、农机技术培训和农民教育。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