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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人民政府

夏津县“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5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根据《德州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着力点,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竞争和消费环境,推动质量强县、“食安夏津”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保障水平,改革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法手段,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高质量市场监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执法监管;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准则和保障,发挥法律法规在市场监管中的引领和保障性作用,推进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坚持综合监管。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树立大质量、大市场、大监管理念,发挥好政府部门主导作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市场监管执法资源,推动建立统一指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制,构建社会共治共管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用改革创新的观念和方法提升市场监管效率,破解市场监管的体制障碍和制约因素。将高质量发展要求融入市场监管职责体系,使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符合现代市场体系要求,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坚持智慧监管。加强市场监管科技引领和信息化支撑作用,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数据监测、追踪溯源、风险评估和精准治理机制,优化执法响应和检查发起方式,增强监管的主动性、敏锐性和精准性,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

坚持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分析把握市场监管领域风险因素,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领域和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领域的各类风险,强化源头治理,守牢安全底线。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创新创业、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营商环境,形成市场导向、标准引领、质量为本的质量强县体系,构建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多元共治的市场治理格局。

——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结合,做到放而不乱、活而有序。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行业壁垒、企业垄断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到2025年,初步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源发性事件,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强化质量服务,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县战略深入人心,企业主体作用充分激发,质量诚信体系和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具有夏津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

——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进一步健全,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初步形成,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以及多元共治等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信用监管总牵头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利用“1+N”联合抽查方式,完成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补齐短板,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以信用风险分类为突破口,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抽查频次和比例,对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加强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的监测、提示、预警,按照风险等级实现精准识别、及时预警。及时进行涉企信息归集,提高执法信息公开率,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进一步加大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减少对市场主体资源的占用和浪费,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2.积极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的作用,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功能,促进扶持政策宣传和实施。指导推动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加强党建工作,自觉依法依规经营。

(二)强化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秩序

1.突出重点,加强反垄断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民生保证、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执法工作。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业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作为监管重点,继续开展对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等垄断行为专项整治,强化线索摸排,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垄断案件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县级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健全工作规则,有序推进县级建立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合力建设。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探索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持续清理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从源头上打破行政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2.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规范直销。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新格局。加强对新形势新业态下新型传销的研判,强化风险预警提示和防范工作,及时稳妥处置涉及传销案件线索。持续推进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能力。坚持打击清理常态化,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加强对直销企业的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和教育督导,引导直销企业守法经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直销行为。

3.全面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建立完善对重要时段、重要经营场所和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巡查机制,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落实整治工作,对不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减轻中小微企业用电负担。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公用事业、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等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进行重点监管。

4.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化消费环境建设,推动放心消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力争达到19000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力争达到800家,打造具有县域特色的放心消费示范景区1家。完善消费领域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实现消费侵权违法企业联合惩戒,改善消费领域社会信用环境。建立综合消费维权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职能优势,大力整治价格欺诈、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虚假认证、侵害个人信息、不公平格式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乱象,依法查处各类消费侵权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经营者的指导,督促企业积极提升消费品质、化解消费纠纷。加强消费维权教育引导,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发布消费提示,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和“接诉即办”要求,提高投诉举报工作处置效率,不断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满意度,确保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质量。

5.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按照“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总体思路,积极适应市场监管职能向互联网领域整体延伸的新特点、新要求,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构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坚持以网管网,积极推行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在综合执法中的应用。坚持协同管网,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6.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现代化广告监管体系,以导向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为重点,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广告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医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加大广告整治规范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手段,始终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严打重罚高压态势。加强广告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广告智慧监管。

(三)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强化食安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

(1)完善党政同责领导机制。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实行党委和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加强乡镇(街道)食药安办建设,到2025年,全县各乡镇(街道)食药安办全部建设成为规范化食药安办。

(2)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制度。完善县食药安办工作规则和专题会议、季度会商制度,积极发挥县食药安办副主任单位和5个食品安全专项协作小组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专项问题。建立县食药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统计信息通报共享机制。

(3)推动基层网格化监管。落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推进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

(4)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综合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等评价体系,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重点工作落实。强化县食药安办督导落实、评议等职能,健全完善评议体系,建立完善对乡镇(街道)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评议、追究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激励办法。

(5)深入推进“食安夏津”建设。全面落实“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地方标准,发挥“食安夏津”引领培育作用。持续保持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水平。积极参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2.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抽检靶向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每年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5批次/千人。注重监督抽检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加大对隐患风险较高产品和高风险产品的抽检力度,强化抽检核查处置,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大信息系统建设力度,运用技术手段对抽检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探索数据赋能、智慧监管。

3.强化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完善风险分级管理,动态更新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清单,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持续开展“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和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压实各级食品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本级监督检查事权,扩大第三方体系检查范围,建立问题督导和通报制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形成监管工作闭环。深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糕点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小作坊三年规范提升行动。加强小作坊登记管理,清理不规范小作坊,各乡镇小作坊建档率达到100%。创新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规范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和食品生产企业使用行为。探索生产监管与信用、商标、广告、知识产权、公平交易监管相结合,推动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食品生产环节抽检新模式,结合生产企业特点,紧紧围绕提高抽检问题发现率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的抽检工作,加大不合格产品处置工作力度。

4.强化食品安全流通监管。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年度自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持续推动食品流通领域网格化监管,落实食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主体责任,督促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落实自查、进货查验及记录等制度。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经营者持续落实食品销售承诺和风险警示制度,突出无证经营、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等问题治理,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推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活动向纵深开展,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入场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市场档案管理水平、安全追溯能力、进货查验效果、检验工作质量、问题处置力度等不断提升。着力提升农贸(便民)市场信息化管理能力。突出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行入场销售者档案电子化动态管理,实现销售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确保食品销售安全。持续推进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以农村大集、社区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排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对食品销售者依法经营的指导,持续加强对农村市场食品供货商的监管,大力推动落实“一票通”等追溯制度,提升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5.加强餐饮经营和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清洁厨房”行动,推广“明厨亮灶”。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单位食堂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餐饮单位以及城市综合体、美食街等餐饮聚集区的监管,鼓励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落实“小餐饮标准”要求,加强无证无照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备案,制定完善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流程,督促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推广“外卖封签”和“网上明厨亮灶”,保障一次性餐具用品质量安全。持续开展“净网”行动,加强网络食品监督抽验,利用信息化技术对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进行监测,加大违法行为线上线下同步查处力度。

6.强化特殊食品监管。督促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年度自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和企业自查制度,督促企业按照良好生产规范、生产许可条件等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及时发现并防控风险,主动报告自查情况。实施保健食品治理与质量提升行动,以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方式为重点,开展标签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提升行动,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将风险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多渠道搜集风险信息,定期开展例行会商、综合会商和专题会商,分模块梳理区域性、行业性特殊食品监管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清单,明确风险防控措施。研究制定特殊食品风险等级评定规则,依据规则实施风险分级。

(四)加强药械化监管,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1.加大药品监管力度。巩固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建立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重点区域、环节、品种、企业的监管。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保障、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药品日常检查全覆盖。落实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药品安全培训制度。细化质量安全自查、自检、记录、查验以及“黑名单”等制度。建立药品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大药品抽检抽验力度,完善抽检制度。推进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开发应用,覆盖监管全过程。推进药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实现药品从生产到销售、使用全过程信息可追溯。

2.开展医疗器械“全链条”监管。加强对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等产品的监管,强化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以及创新产品的监管。认真实施市场监管总局“监管科学”行动计划,跟踪产业和科技发展前沿动态,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探索创新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建立与各自职责相匹配的监管力量,使新监管体制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细化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做到事权清晰、上下畅通。

3.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化妆品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等的宣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明晰各级事权,构建完善的化妆品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集中交易场所及网络销售等的监管,强化对特殊产品、婴幼儿产品的监管。探索分级管理机制建设,建立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强化科普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严肃查处经营非法添加、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化妆品市场秩序。

4.加大对药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定,健全监测队伍,落实监测责任。继续强化高风险品种监测,提升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宣传培训,扎实做好药械化监测工作,在服务监管、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公众方面发挥重要技术支撑作用。

(五)持续提升质量监管水平,完善质量监管体系

1.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完善质量工作推进体制机制,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积极推动企业争创省、市“质量奖”,集中力量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一批省(市)长质量奖企业、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品牌培育工作,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和我县重点产业,加强高端品牌和区域品牌培育。以维护质量安全和提升质量水平为主线,以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为保障,构建智慧监督、精准监督、全链条监督机制,助力高品质供给,助推高质量发展,维护质量诚信企业的发展权益。到2025年,力争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1个,培育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好品山东品牌、山东优质品牌及山东知名品牌3—5个。

2.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订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以及可能存在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工业品实施重点监管;对能够由市场决定以及通过合同约束可以有效保障质量安全的工业产品,探索实施企业自治或行业监管。创新监管模式,大力开展分类监管,扩大县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的质量监督,及时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指导企业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严格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地方监督抽查频次。严格过程管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及时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加大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力度,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加强跟踪抽查,推动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增强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标准化创新示范典型,持续推进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养老服务等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创新示范作用,在高端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积极争取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平台。依托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关键技术标准攻关,推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培育一批标准化创新示范典型。高质量完成夏津县人民医院智慧门诊标准化试点、山东鲁控电力高低压设备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企业制定原创技术标准《山东黄河故道桑黄(粗毛纤孔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争取制定夏津地方特色的《夏津椹果》等团体标准。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更加完备。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制修订,提高我县企业话语权和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围绕市场和创新需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制定一批具有竞争性、引领性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健全企业标准化促进体系,鼓励企业对标国际标准提高质量水平。到2025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0项以上;创建标准化示范试点3—5个,全县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团体标超过2000项,保持全市领先水平。

4.加快构建现代先进计量体系。统筹全县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科学规划量值溯源体系,助推我县计量检测水平快速提升。加大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改造升级力度,加快重点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强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支撑能力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内部量值溯源工作。到2025年,县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12项。加强计量监督检查,完善行业部门计量监管机制,强化市场计量监管,明确市场主办方对市场计量违法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大计量器具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领域的民生计量监管;加强开展规范检定、校准行为。大力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引导经营者遵守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5.健全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持续加强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打造公正、公开、公平的检验检测市场,促进全县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产品的联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认证活动,查处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坚决整治各类“认证乱象”。围绕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广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传统认证模式,推动企业质量提升。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大力推广绿色、节能、服务、信息安全等新认证类型、模式,组织引导我县优势产品和优势重点领域积极参与“泰山品质”高端特色认证。加大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认证机构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减少认证程序、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等违法行为,倒逼认证机构规范认证行为,维护认证市场秩序。

6.全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动态完善特种设备运行保障机制,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实施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推进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加强重点使用单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监察,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加强技术检查和风险研判,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全面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实现电梯安全数据信息社会公开。深化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基础性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检查和风险研判,持续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治理。创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协调落实各方监管责任,落实检验机构检验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构建特种设备多元共治格局。健全基层工作链条,持续提升基层队伍专业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夯实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基础。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到2025年,万台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保持在0.25以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保持在99%以上,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100%。

(六)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智慧监管模式

1.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按照“互联网+市场监管”要求,围绕省、市、县智慧监管布局,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体系的纵横关系,建设数据资源库,推进智慧监管统一平台项目的开发建设,打通县政府相关部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市场监管局的业务数据壁垒,优化整合网上业务系统,通过对数据进行抽取、筛选、分析建模,深度挖掘数据内部价值,建设市场监管数据综合展示平台,构建汇聚市场监管各项业务的中枢系统。及时分析展示市场全态、掌握市场规律、挖掘业务关联,构建市场主体的全过程监管组织模式,实现大数据下的信用监管、精准监管、风险监管、动态监管、协同监管以及依法监管,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市场监管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2.加强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将智慧监管平台上云,并在平台加入AI算法。通过网络监控设备将学校、养老机构、托幼机构、餐饮单位等企事业单位后厨及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等企业、商户实时影像汇聚、AI智能抓拍,旨在帮助企业规范透明操作、降本增效;实现联网集中监管、实时监管、7x24小时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七)依法履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断增强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识,加强市场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职业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队伍。完善市场监管基层队伍教育培训制度,依托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有计划地系统培训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办案技能。加大复合型和专业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开展全覆盖、精准化、高质量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加强基层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督导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所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统一机构名称和规范标识。加强基层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健全落实基本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鼓励引导执法力量、设施装备和经费投入等向基层一线倾斜。

2.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强化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将权责清单贯穿到职能运行的各环节各方面,实现“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进行政应诉队伍,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减少执法风险。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大力推进“智慧普法”。

3.加大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领域执法,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网络食品违法等违法行为查处为重点,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结合产品质量、计量监督检查以及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活动,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化肥、计量器具等产品,严肃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电商领域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认证机构出具虚假或严重失实的认证结论、减少认证程序、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等违法行为,倒逼认证机构规范认证行为,维护认证市场秩序。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执法,严厉查处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违法行为。加大广告执法办案力度,结合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及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广告违法案件。常态化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开展整治行动。强力推进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侵权、地理标志侵权、特殊标志侵权等违法案件。加大涉企违法违规收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及重要时间节点价格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教育收费检查、涉企收费检查、医疗服务价格和转供电环节价格治理等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规划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规划印发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配合。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明确重点任务、进度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二)做好规划统筹衔接。要加强规划统筹、协调和落实,把全县市场监管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与本部门、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加强衔接协调,完善细化工作措施,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三)加强评估指导。建立规划实施的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的评估机制,把规划任务和项目落实情况作为全县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建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及时进行督查考核,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实现各项规划目标。

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