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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有关证明。
4、为提高处理效率,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联系方式: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401室(夏津县南城街236号,邮政编码:253200)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