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东关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夏津县东关小学 发布时间:2025-08-04
一、安全管理职责
1.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代表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统筹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与应急预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2. 职责分工:校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分管具体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学生日常安全管理与教育。全体教职工落实“一岗双责”,在履行教学、管理职责同时承担安全责任。
二、安全教育
1. 课程设置: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每周安排固定课时,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校园欺凌等教育。
2. 活动开展: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消防宣传日等契机,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定期邀请交警、消防员、医生等专业人士到校开展讲座与培训,传授安全知识与技能。
3. 应急演练: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应急演练,如火灾逃生、地震避险、防踩踏等,使学生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掌握自救互救方法;演练前制定详细方案,明确各环节责任与要求;演练后总结经验,针对问题完善应急预案。
三、校园安全保卫
1. 门禁管理:实行封闭式管理,上学期间关闭校门,校外人员入校需在门卫室登记,说明事由、出示有效证件,经被访人确认后,佩戴访客证入校;学生中途离校,需持班主任签字假条,由家长到校接领。
2. 安保人员配备: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年龄、身体素质、业务能力符合要求,定期参加培训,熟练掌握安保技能与应急处置方法;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定时巡逻校园,做好巡逻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理。
3. 技防设施建设:安装监控摄像头,覆盖校园主要区域、出入口、走廊、操场等,监控数据保存30天以上;校门口、重要场所安装紧急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联网,确保紧急情况快速报警。
四、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1. 日常检查:建立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每天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教室设施设备检查;每周由后勤部门对校园公共设施设备检查;每月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包括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食堂、宿舍等建筑物及水电暖、消防、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
2. 维护保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维修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维护保养时间、内容、人员等信息,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安全可靠。
五、食品安全管理
1. 食堂管理:食堂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参加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培训;严格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安全可追溯;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遵守操作规范,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每餐食品留样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做好留样记录。
2. 饮用水管理:提供安全卫生饮用水,定期检测水质,确保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饮用水设施设备管理,定期清洗消毒,做好记录;教育学生养成良好饮水习惯,不喝生水。
六、活动安全管理
1. 校内活动:学校组织的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社团活动、集会等,组织者提前做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确保活动场地、设备设施安全;活动过程中,教师全程监管,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器材,遵守活动规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 校外活动:组织校外活动(如春游、秋游、研学旅行等),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家长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注意事项,签订安全责任书;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交通、餐饮、活动场所等合作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安排足够教师和工作人员负责学生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七、疾病防控管理
1. 日常防控:落实晨午检制度,班主任每天对学生进行晨午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学生,及时隔离、通知家长并报告学校;做好因病缺勤学生追踪记录,了解病因,对患传染病学生,待康复且持医院证明方可返校。
2. 传染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教职工防控意识;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场所通风换气、消毒;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防控措施,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苗接种、疫情监测、处置等工作。
八、安全事故处理
1. 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在1小时内报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伤亡情况、已采取措施等。
2. 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家长安抚和沟通工作;对受伤学生全力救治,做好心理疏导;对事故原因、经过、责任认定等调查清楚后,形成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3. 责任追究:对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夏津县东关小学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