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夏津县人民政府  >>  互动  >>  调查征集 > 正文
关于对《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5-25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现将《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8日,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至:xjxdqb@d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夏津县河津西街536号),邮编:253200(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规范性文件”),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34-3360220

附件:1. 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2. 关于《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夏津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调查征集
发布机构: 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5-25
关于对《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现将《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8日,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至:xjxdqb@dz.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夏津分局(夏津县河津西街536号),邮编:253200(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规范性文件”),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34-3360220

附件:1. 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2. 关于《夏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夏津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夏津县人民政府主办 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70004
鲁ICP备05050425号  鲁公网安备 371427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