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建业)_2009-013-001
青银高速公路鲁冀界治超监测站综合楼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毕,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综合楼
(二)建设规模:1406.84平方米
(三)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四)招标范围:土建部分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六)建设地点:青银高速公路鲁冀交界处
(七)计划开工日期为 09 年 7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09 年 11 月 30 日。
(九)公示时间:2009年06月22日—2009年06月24日
逾期视为弃权。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治超综合楼工程的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三级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 年 月 日下午 点至 点到夏津县建设局四楼建管科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币种、金额、单位},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币种、金额、单位},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币种、金额、单位} 。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或 {币种、金额、单位} 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分,提交到{地址和单位名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开标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 人: 夏津县交通局
2009-6-25 11:4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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